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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3年度“青年英才培育计划”培育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

编辑:董秀娜 时间:2023年11月07日 16:29 访问次数:

关于做好2023年度“青年英才培育计划”培育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全校各单位:为贯彻落实学校第五次党代会精神,加快推进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步伐,加大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力度,加快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建设步伐,根据《关于印发〈江苏大学青年英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江大校〔2021〕253号)文件要求,现就做好2023年度“青年英才培育计划”培育人选选拔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选拔要求

(一)选拔依据、选拔条件、选拔程序、选拔对象等按照《关于印发〈江苏大学青年英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江大校〔2021〕253号)执行。

(二)选拔岗位。今年拟选拔优秀青年学科带头人培育人选2-3名、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培育人选5-6名。

(三)推荐要求。各单位采取宁缺毋滥原则,择优推荐。

二、材料报送

(一)《江苏大学“青年英才培育计划”培育人选申报表》(见附件2,纸质文档1份和电子文档1份)。

(二)《申报人员汇总表》(见附件3,纸质文档、电子文档各1份)。

(三)附件材料包括:1.附件目录;2.申报表中所列的近五年取得的论文及检索证明、科研项目、教学或科研成果奖等附件材料复印件(2019年1月1日以来,截止申报之日);3.个人自备材料袋并贴上统一式样的封面(见附件4)。附件材料中,凡复印件均需学院审核人确认与原件一致后,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。

三、时间安排

(一)11月13日前,各单位组织申报、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公示,同时完成推荐工作;

(二)11月14日下班前,各单位将推荐的申报人纸质材料(汇总表需盖学院公章)报送人事处师资科,并将汇总表与申报表电子文档发送至szk@ujs.edu.cn。联系人:田老师,联系电话:88780063;

(三)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;

(四)评审结果公示;

(五)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培育人选并发文。

人事处2023年11月6日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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