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镇江市江苏大学工程技术研究院政策简介
第十四条 研究院项目及项目经费管理参照江苏大学相关文件执行。
解读:研究院项目经费按8%提取管理费,报销范围及程序和学校一致,报销地点在财务处大厅。
第十五条 团队和企业的科研业绩年底计入原二级单位。
解读:入驻单位在研究院取得的科研业绩,学校年终核算时全部计入所在二级单位,不影响二级单位的考核。入驻团队在研究院取得的科研业绩,学校均认可。
其他内容解读:研究院主要考核指标可参考第十六条、核心指标为每100平方使用面积每年到账不低于30万元。
在园区26号楼入驻的单位,第一年免考核。如果由研究院另外租赁的场地,第一年仍需考核。
研究院只提供场地,装修费、物业费、水电费等由入驻单位自理。
有需要入驻的可随时联系研究院,研究院将根据各单位或团队申请入驻情况,适时拓展入驻场地。
二、新区宜创计划政策简介
创新创业项目集聚:对招引落户在我区的科技类项目,给予载体租金补贴。
高新技术企业引培:对认定为高企的企业,最高奖励47万元;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发展,给予50%贷款贴息,每家最高200万元。
科技型企业开放创新:对符合新区重点特色产业发展的科技型企业,支持其参加全国性产品展览会,给予50%展位费补贴,最高10万元;激励企业开展技术合同备案登记,对上年度开展技术开发、转让等活动并进行备案的,给予卖方1%的合同额补贴,最高10万元。
科技型企业做大做强:对首次入库规上科技型制造业企业给予8万元奖励。
技术骨干人才集聚支持:对新引进外国高端人才的,给予引才单位每人3万元资金奖励;对新聘用经省科技厅认定的科技副总,给予引才单位每5万元资金奖励。
注:45周岁以下人才落户无门槛;人才来镇就业创业,可享受购房补贴15-100万元特别优秀人才“一事一议”。
镇江市江苏大学工程技术研究院联系人:
左勇:13775320500
地址:丁卯街道经十五路99号26栋
镇江新区科技招商局联系人:
刘森豹:15862999933
吴月星:15052923531
朱敏珲:15951279230
地址:镇江新区丁卯街道春华路1号